青岛印发文件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5-01-20 15:26:53

近日,青岛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明确法律法规适用、采购程序执行、采购政策落实等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兼顾助推采购改革

(一)以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为重点,着力规范采购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同时还提出,要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此次印发的《通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

(二)以工程项目专项检查为契机,着力巩固整治成效。自去年7月份起,青岛市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对2021年以来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交易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此次印发的《通知》,着重规范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补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目标,着力强化制度约束。近年来青岛市先后印发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政策要求、实务操作等各方面,不断加强对各方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规范,但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专门制定过政策文件,尤其是当前我国处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两法并存现状,实践中部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方式选择、政策落实等具体要求掌握不够系统、准确。此次印发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我市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补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文件,为各方主体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提供规范指引。

二、坚持问题导向,查改结合规范采购活动

《通知》结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方式选择、信息公开、程序执行、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开展采购活动。

(一)明确“两类”项目,严格法律法规适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项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政府采购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二是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项目。

(二)严把“九个”关口,推动程序规范高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项目,要依法、规范执行全流程政府采购操作要求。

一要把好“预算关”。依法依规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二要把好“意向关”。要求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意向公开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三要把好“需求关”。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和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禁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供应商参与竞争。四要把好“计划关”。科学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及时进行采购计划备案,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及时完成采购活动。五要把好“方式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项目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六要把好“采购关”。严格依法编制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审、确定结果并及时发布,鼓励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实施采购活动。七要把好“合同关”。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对于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备案并公开,依法确需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变更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八要把好“验收关”。及时组织验收并公开,原则上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并自验收意见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九要把好“支付关”。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

(三)落实“三项”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项目,要全面、准确、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是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在采购过程中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二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在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执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有关政策要求,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比例,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具体采购活动中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扶持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发挥“三方”作用,强化采购监督管理。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应各司其责,切实强化项目管理。

采购人要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内部检查,切实提升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整体质效。财政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三、坚持结果导向,多措并举提升采购质效

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一)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推动采购人加强内控管理,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严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落实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标准文本及行为规范,切实发挥好采购主体责任,提高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

(二)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整治政府采购领域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置隐形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创新建立全链条动态监管、全覆盖诚信监管、闭环联合监管等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实务操作的培训力度,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把需求制定、文件编制、材料审核、程序组织、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关口,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水平。(杨雪梅)

政府采购

广告

政府采购信息官方微信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推出的政府采购领域首款公众平台。旨在第一时间为政府采购业内人士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政府采购信息的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政采资讯需求。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